發起人早已超過人民團體法第八條規定之
"發起人應年滿二十歲,並應有三十人以上"規定
近日再上「內政部人民團體全球資訊網」
查詢申請相關規定
發現只要達到30人的發起人 便可直接造冊送件申請
因此 即日起開始通知先前已表達有參與發起意願者
並開始彙整資料 造冊
待所需文件資料整理完備之後
即將相關文件送內政部辦理申請案
請參閱 申辦流程圖
如於送件之前
有意願加入成為"發起人"者
請提供下列個人資料:
- 姓名
- 性別
- 出生年月日
- 身分證統編
- 簡歷
- 現職
- 學歷(校科系所)
- 電話
- 戶籍(工作)地址
taiwan360@gmail.com 或
taiwan360@msn.com
除了發起人的基本資料造冊外
尚需底下文件
1.申請書
2.章程草案
3.發起人名冊
4.全體發起人身分證明影本(一份即可)
5.其他依規定之必要文件
對相關條文細節有疑慮者
請逕行上 內政部人民團體全球資訊網
下載 申請組織全國性團體須知(全部格式) (209KB)
研議參考
至於對提供身分證影本有疑慮者
可參 身分證影本加註 內容
發起人之身分證影本 可透過掃描方式
透過mail 以附件夾檔方式提供
有任何問題想要詢問
亦歡迎透過上述e-mail信箱聯絡洽詢
Walker You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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